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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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张某离婚案,我为当事人多争取四十多万

发布者:宋艳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3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去年,我代理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子,张某与王某于2015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王某,因王某做医药代理商,已于三年前出轨南京市一医院护士,现王某着急离婚,有一套房子登记在王某个人名下,王某只愿意给张某50万元的离婚补偿金。2022年张某委托我代理她的离婚案件,我了解到,张某和王某系高中同学,自由恋爱,于2015年9月28日在滨湖区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在2018年1月20日双方生育一子王某双方于2015年结婚前,张某以自己的名义买了滨湖区一套房子,结婚后,加上了王某的名字,双方共同还贷。2018年5月,王某以购买二套房为由,要求假离婚,后再以自己的名字买房,张某想着这样也行,可以不用为二套房多出钱,随后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子全部归女方所有,办理离婚后,二人将房屋卖掉,得房款160万元,然后,张某陆续把这些钱全部转给王某,一部分钱王某用来经营公司,剩余的全部购买新房子并登记在王某个人名下。2019年4月,双方复婚,2020年5月王某出轨。张某认为王某出轨,双方无和好的可能了,想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王某却只给50万元的补偿金。接案后,我认真审核张某提交的证据,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案件经过

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王某和张某均同意调解,我把收集到的全部证据,包括离婚协议书、转账记录、王某出轨等都提交给法官,证明第二套房子女方出资较多,我们要求除去相关的贷款,女方应当分得房款为100万元,王某不服,认为房子都是自己的,与张某无关,双方无法协商,法官要求择日再行开庭。

第一次开完庭的晚上,王某为泄恨,在家里差点掐死张某,幸好王某母亲及时阻止,张某立即报警。所以二次开庭,王某有过错加上家暴张某,我方作为无过错方力争相关补偿金。

案件结果

本案历经两次开庭,最终,法官采纳我方意见,双方就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即男方支付女方补偿金90万元,婚生儿子王某抚养权归男方,张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并增加了王某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万元制约条款,双方调解离婚。

律师说

作为一名专注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时刻保持冷静,细心审视每一份材料和证据,尽可能地了解事情的方方面面,运用相关的法律解决核心问题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为当事人达成和解,保障其合法权益。

宋艳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220********0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